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端午佳節將屆,請積極辦理下列事項:
(一)運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本規範相關規定,如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個人、法人或團體餽贈或邀宴應酬,除有本規範第4、7點所列各款情形外,應予拒絕,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。
(二)加強宣導「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」,相關宣導資料建置於經濟部政風處網站「陽光法案/請託關說登錄查察專區」,請下載運用。